证券代码:834823 证券简称:帝隆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2 年 10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3 房-1 首席合伙人:龚勇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5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062.91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416.08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4.53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9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4.53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彭良俊,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事会计师审计行业 20 年, 2022 年 10 月开始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观清,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9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24 年 10 月开始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赛文,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08 月开始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8.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5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9.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5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实现沟通,征得其理解和支持。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公司已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均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州帝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