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73026 证券简称:畅越飞平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畅越飞平有色金属储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区甘泉新村支行申请叁佰万元人民币贷款,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及贷款其他具体事宜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普陀区甘泉新村支行申请贷款》。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中张霞关联董事,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次交易由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且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因此无需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张霞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十九条(第十一)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事项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本次交易标的金额为 300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6 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促进公司的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畅越飞平有色金属储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畅越飞平有色金属储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