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年12月25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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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7949        证券简称:精华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上午 9 时。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公告编号:2024-021

    普通股            837949          精华新材      2025 年 1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海城市铁西开发区泰山路 23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名杨治富、杨雪、杨国聪、尚伟、宋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杨治富、杨雪、杨国聪、尚伟、宋铎五名同志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二)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名徐秀丽、张兴忠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提请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徐秀丽、张兴忠两名同志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三)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实际采购、销售情况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及销售合同,预计 2025 年全年公司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 2,502.00 万元。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别    预 计 发 生 金 额
                                                    (万元)

  1    K. Process Resource Sociedad 销售商品        600.00

        Ltd

  2    K. Process Resource Sociedad 购买原材料      1400.00

        Ltd 北京唐海科技有限公司

  3    海城市泰洋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        502.00

        海城市华扬管理咨询有限公 日常资金需求

        司


                                                                          公告编号:2024-02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三);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 8:30 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12-3607066 联系人:赵娜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辽宁精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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