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33308 证券简称:德威股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0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0 月 12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许昌魏都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收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进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中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公告编号:2024-043 姓名或名称:长葛市德弘金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宏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孙中垚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赵小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孙中垚的配偶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李广志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朱栓玲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孙中垚的母亲 8、 被告 姓名或名称:张小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 9、 被告 姓名或名称:孙建垒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 10、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邓宏献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2 年 9 月 23 日,被告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原告借款 1130 万元,借 款期限自 2022 年 9 月 23 日至 2023 年 9 月 23 日,借款年利率 7%。长葛市德弘 金属有限公司、邓宏献、朱栓玲、赵小丹、孙中垚、李广志、张小涛、孙建垒为 公告编号:2024-043 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被告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生产设备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后,公司未能按期全额还款。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29 万元及利息、罚息; 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长葛德弘金属有限公司、孙中垚、赵小丹、李广志、朱栓玲、张小涛、孙建垒、邓宏献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原告对被告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抵押给原告的动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诉讼费用等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九被告连带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一、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1129 万元及利息、罚金; 二、原告对被告抵押给原告的动产在上述第一项债务及诉讼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长葛市德弘金属有限公司、孙中垚、赵小丹、李广志、朱栓玲、孙建垒、张小涛、邓宏献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此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依 公告编号:2024-043 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加强生产经营的管理,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新产品的市场投放,以增强公司自身的造血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豫 1002 民初 9065 号 河南德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