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股份: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12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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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1116        证券简称:腾远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5 年  (2024)年与关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联方实际发生金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额                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公司租用股东房产用    1,320,000        1,320,000

            作办公

 合计                -            1,320,000        1,320,000          -

(二) 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4

 1、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合法拥有的位于
 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3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
 建筑面积 91.12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
 金人民币 24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2、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和董事马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和
 马淑艳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4 室和

 1605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158.60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40.8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
 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3、全资子公司上海棠芝园食品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马志刚和董事 马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马志刚和马淑艳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
 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1 室和 1602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
 屋建筑面积 156.85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年租金人民币 43.2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 准。
 4、全资子公司上海顿海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马志刚和董事马 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马志刚和马淑艳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和
 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12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90.90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24.0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马淑娟、马淑艳、马淑刚、马淑红、王鹏回避表
 决。根据公司章程,无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时,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告编号:2024-024

(一) 定价依据
 上述房屋租赁参考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参考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合法拥有的位于
 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3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
 建筑面积 91.12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
 金人民币 24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2、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和董事马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和
 马淑艳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4 室和

 1605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158.60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40.8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
 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3、全资子公司上海棠芝园食品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马志刚和董事 马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马志刚和马淑艳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
 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1 室和 1602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
 屋建筑面积 156.85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年租金人民币 43.2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 准。
 4、全资子公司上海顿海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马志刚和董事马 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马志刚和马淑艳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和
 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12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90.90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24.0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24-024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租赁股东自有房产作为办公地点,便于公司业务开 展,对交易双方来讲为互惠互利的交易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不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及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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