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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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编号:2024-022

 证券代码:831116        证券简称:腾远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1601 室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淑娟

  6. 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的实施情况,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基于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预计 2025 年内将产生如下日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合法
 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3 室房屋作为
 办公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91.12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24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
 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2、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和董事马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 租马淑娟和马淑艳合法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4 室和 1605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158.60 平方米,
 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40.80 万
 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3、全资子公司上海棠芝园食品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马 志刚和董事马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马志刚和马淑艳合法拥有
 的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01 室和 1602 室房屋

                                                                          公告编号:2024-022

 作为办公场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156.85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43.2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
 房租。具体内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4、全资子公司上海顿海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马淑娟、马志 刚和董事马淑艳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马淑娟、马志刚和马淑艳合法拥有的
 位于上海市共和新路 3699 号共和国际商务广场 A 栋 1612 室房屋作为办公场
 所,该房屋建筑面积 90.90 平方米,租赁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年租金人民币 24.00 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支付当年房租。具体内
 容以租赁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马淑艳、马淑娟与马志刚、马淑红系兄弟姐妹关系,王鹏为马淑娟之子, 故关联董事马淑娟、马淑艳、马志刚、马淑红、王鹏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根 据公司章程,无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时,应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腾远食品(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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