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319 证券简称:鼎信通达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4F 首席合伙人:张建栋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 人 2023 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2,243.93 万元 2023 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9.32 万元 2023 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72 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 - - - - - - - - -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 - - - - - - - - -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3 年年末数:217.5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 亿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彭新明,2015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时连升,2016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7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 年 10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杨红宁,2001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近三年复核 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 年)审计收费 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20 万元。 上期(2023 年)审计收费 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20 万元。 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进行了沟通及相关问询事项的答复。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鼎信通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