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8 证券代码:835316 证券简称:极众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度,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众电子”)、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极亿信息”)签订房产租赁协议,2025 年度公司对极众电子房屋出租租金共计不超过 300 万元、对西安极亿信息房屋出租租金共计不超过 6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 2024 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表 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系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刘晓宁持有极众电子 69%股份,董事江猛持有极众电子 19%股份,董事刘小平为极众电子总经理,董事赵明科、付娟为极众电子副总经理,故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4-028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注册资本:50,000,000.00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维修、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电视电缆、电线电缆的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法定代表人:刘晓宁 控股股东:刘晓宁 实际控制人:刘晓宁 关联关系:刘晓宁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晓宁为极众电子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极众电子公司 69%的股份,故极众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法定代表人:刘卓卓 控股股东:刘卓卓 实际控制人:刘卓卓 关联关系:公司为该公司股东,截至目前,持有该公司 49%的股份。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编号:2024-028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了一系列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2、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3、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租用场地实际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将公司资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影响公司的风险。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是合理且必要的。 公告编号:2024-028 六、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