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835316 证券简称:极众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预计 2025 年 2024 年年初至披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主要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露日与关联方实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际发生金额 公司从陕西极众电子科 150,000,000 0 2024 年初极众智能拟 技有限公司、西安极亿 向极众电子采购原材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料,但在 2024 年内极众 购 买 原 材 电子元器件、电路板、 智能找到了更优质的采 料、燃料和 芯片等原材料 购渠道且极众电子订单 动力、接受 量减少,所以导致交易 劳务 额未达到预计金额。 2025 年极众智能业务 量将实现增长,拟继续 向极众电子和极亿信息 采购原材料。 公司向陕西极众电子科 240,000,000 34,889,191.40 极众智能业务由极众电 技有限公司、西安极亿 子作为销售公司与客户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销售 对接,2024 年极众电子 出售产品、 智能终端、智能融合网 订单量减少,导致交易 商品、提供 关等产成品,并提供劳 额未达到预期。2025 年 劳务 务加工等 极众电子和极亿信息业 务量将实现增长,拟为 极众电子和极亿信息技 术出售产品、提供劳务 等。 委托关联方 销售产品、 商品 公告编号:2024-027 接受关联方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合计 - 390,000,000 - (二) 基本情况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名称: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极众电子”)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宁 实际控制人:刘晓宁 注册资本:5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维修、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电视电缆、电线电缆的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刘晓宁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持有该公司 69%的股份。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名称: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极众电子”)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卓卓 实际控制人:刘卓卓 注册资本:10,000,000.00 元 主营业务: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股东,截至目前,持有该公司 49%的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表决结果: 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系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公司董事刘晓宁持有极众电子 69%股份,董事江猛持有极众电子 19%股份,董事刘小平为极众电子总经理,董事赵明科、付娟为极众电子副总经理,故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实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2025 年在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预计的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7 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且必要的。公司将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和关联方进行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按市场定价方式,不会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公司独立性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