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7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科宁路 777 号 8 栋 0804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李苏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559,8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71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4-027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列席本次会议的高管包括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进行披露的《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1,559,88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公司 2024 年 (一) 半年度 460,716 100% 0 0% 0 0% 利润分 配预案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4-027 (二)律师姓名:薛惠敏、从 灿 (三)结论性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