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联通:昆仑联通及东方证券关于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2024年12月26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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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有云与混合云解决方案、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及产品。公司依
          Web/移动应用云安全解决方案等企业  托于原厂商的软硬件产品,在客户需求
          级专业服务,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 基础上,提供全方位的方案设计、原厂
                                              软硬件产品的选型和交付、实施部署、
                                              技术支持和运营维护。

产 品 收 入  软硬件产品销售、IT 技术服务和系统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IT 运维服务以
分类      集成。                            及 IT 增值供货。

          面向企业用户提供包括 IT 需求及资产

          管理、方案寻源与供货、项目实施与交

          付、系统集成、IT 基础架构咨询与运  以咨询方案为驱动、产品交付为体现,
商业模式  维、网络优化与数据备份、企业公有/  为客户提供咨询规划、方案设计、产品
          私有云与混合云解决方案、Web/移动应  选型、集成交付、运行维护等服务,助
          用云安全解决方案等企业级专业服务, 力企业数字化转型。

          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获取相应的服

          务收入。

    (1)主营业务描述及产品收入分类的变化情况

  如上表所述,摘牌期间发行人根据主营业务情况对业务进行重新描述,收入分类重新调整,其产品收入分类前后调整的对应关系及依据如下:

 前次摘牌时产品  对应重新挂牌时业务                重新划分依据

  收入分类            分类

软硬件产品销售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  软硬件产品销售是向用户提供和销售原厂产品、


                                    解决方案和相关服务的一种业务类型,将产品销
                IT 增值供货          售中,公司提供咨询方案服务的业务分类至 IT 基
                                    础架构解决方案,剩余分类至 IT 增值供货。

                                    基于公司在交付实施服务中提供的咨询服务,提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  供相应的部署和培训服务,故将技术服务中交付
技术服务                            实施服务分类至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

                IT 运维服务          将技术服务中公司提供的 IT 运行维护分类至 IT
                                    运维服务。

                                    系统集成包括 IT 基础架构咨询和企业云服务,这
系统集成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  两类业务均以咨询方案为驱动,故根据业务实质,
                                    分类至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

  如上表所述,摘牌期间发行人的产品收入分类没有发生实质变动,系发行人对主营业务进行重新梳理后,考虑到实际业务以咨询方案为驱动,为突出发行人的业务实质,将原系统集成业务以及技术服务与软件/硬件产品销售中符合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业务的部分分类至 IT 基础架构解决方案。发行人调整后的业务分类更符合其主营业务的定位,与公司的商业模式保持一致。

  因此,摘牌期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描述及产品收入分类的差异主要是根据主营业务实质进行重新划分,重新划分后与业务描述保持一致,业务分类更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定位。

    (2)商业模式的变化情况

  如上表所述,摘牌期间,发行人的商业模式始终是基于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包括咨询、选型、实施部署、运行维护等,业务始终以咨询方案为驱动、产品交付为体现,咨询方案是发行人的业务核心,产品为发行人业务的载体。因此,摘牌期间,发行人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摘牌期间,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描述根据主营业务实质进一步明确,并对产品收入分类进行重新划分,重新划分后与业务描述保持一致,业务分类更符合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定位。摘牌期间,发行人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4、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情况

  摘牌期间,发行人的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职务          2021 年 3 月终止挂牌时            2024 年 6 月重新挂牌时

董事          胡衡沅(董事长)、晋健、崔岳、严  胡衡沅(董事长)、崔岳、严强、左


              强、左贤超                      贤超、高岩、张维存、田豪(高岩、
                                                张维存、田豪为独立董事)

监事          张宏(监事会主席)、李昌容、张青  毛艳丽(监事会主席)、王成、刘潇
              宇(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胡衡沅(总经理)、晋健(财务总监)、 胡衡沅(总经理)、崔岳(副总经理)、
              毛艳丽(董事会秘书)            晋健(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核心技术人员  胡衡沅、刘潇、张怀忠            胡衡沅、刘潇、张怀忠

    (1)董事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晋健辞去
董事职务,聘任田豪、张维存、高岩为独立董事。

  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董事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委员          主任委员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胡衡沅、崔岳、张维存        胡衡沅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田豪、胡衡沅、张维存          田豪

 3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维存、胡衡沅、高岩        张维存

    (2)监事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张宏辞去
监事职务,选举毛艳丽成为监事,并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毛艳丽成为监事会主席。

  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潇成
为职工代表监事。

  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李昌容
辞去监事职务,选举王成为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聘任崔岳成为
副总经理;同意毛艳丽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晋健成为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化情况


  摘牌期间,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综上所述,摘牌期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商业模式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其公司治理结构、主营业务描述及产品收入分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发行人业务实质、公司治理需求进行部分合理调整。

    (二)说明前述变化情况是否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影响发行人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摘牌期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发行人的股东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企业,均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股东的资格。

  摘牌期间发行人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营业务描述及业务收入分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变化均属于发行人完善公司治理、维系日常经营的常规调整,具有合理原因,均不属于重大差异,不会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发行上市条件,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第三方回款合规性

    (一)说明各期前十大第三方回款支付方、合同签订方、产品或服务的接受方的基本情况、控制关系,相关方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或异常资金往来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情况及前十大占比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回款类型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客户集团统一支付                8,128.11    5,077.18        4,748.78    4,300.89

客户指定第三方支付                  60.65      969.16        743.36    134.61

          合计                  8,188.76    6,046.34        5,492.14    4,435.50

  前十大客户回款情况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前十大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        7,576.47    4,493.42        4,188.69    3,112.87

前十大客户第三方回款金额        92.52%    74.32%        76.27%    70.18%
占收入比重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所示:

                                                                                                                    相关方是否与发行
  回款期间          回款支付方              合同签订方          产品或服务的接受方            控制关系          人存在关联关系或
                                                                                                                      异常资金往来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山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大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大  合同签订方(同产品或服务

              西分公司                同分公司                同分公司                接受方)与回款支付方为同        否

                                                                                        一集团内企业

              保定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  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  利星行(中国)汽车企业  合同签订方(同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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