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598 证券简称:热像科技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上午 10 点整。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98 热像科技 2025 年 1 月 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00 弄 14 号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解除已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拟与湘财证券签订《关于<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解除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规定,公司就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公司拟聘请中泰证券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变更持续督导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就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并及时办理变更券商的各项事务。为高效、合规的完成公司本次更换主办券商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的相关一切事宜,并委托董事长签署有关变更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备案的材料,持续督导协议书以及其他需要办理的材料。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至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 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六)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 计机构。具体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有效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9 日上午 10 点至下午 5 点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2500 弄 14 号楼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孙燕 联系电话:021-56559996; 邮箱:sy@fotric.cn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上海热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