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意见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释 义 本说明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吉和昌、公司、拟挂牌 公司、申请挂牌公司、 指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 吉和昌有限、有限公司 指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前身 湖北吉和昌 指 湖北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武汉特化 指 武汉奥克特种化学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吉和昌 指 深圳吉和昌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全资子公司 吉和昌投资 指 武汉吉和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奥克股份 指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股东 吉祥岛投资 指 深圳市吉祥岛投资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股东 和盛投资 指 武汉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挂牌公司股东 高新投创投 指 深圳市高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历史股东 鹏盛投资 指 共青城鹏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挂牌公司历史股 东 高新投福海基金 指 深圳市高新投福海创业投资基金一期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拟挂牌公司历史股东 高轩投资 指 深圳市高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挂牌公司历 史股东 吉和昌精细化工 指 武汉吉和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历史股东 香港翡翠化工 指 翡翠化工(香港)有限公司,拟挂牌公司历史股东 股转系统、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股东大会 指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报告期 指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 1-8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4 年 8 月 31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由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业务指南第 2 号——挂牌手续办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对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情况进行说明。以下说明业经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并确认所作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设立以来股本演变的全部过程。 一、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一)公司前身设立及股权变动情况 1、2005 年 8 月,有限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吉和昌有限是吉和昌精细化工和香港翡翠化工于 2005 年 8 月 25 日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文超,经营范围为“精细化工原料(不含易燃易爆品)、电镀中间体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2005 年 5 月 11 日,吉和昌精细化工和香港翡翠化工签订《中外合资企业合 同》。2005 年 6 月 8 日,吉和昌精细化工和香港翡翠化工签订《武汉吉和昌化工 科技有限公司章程》。2005 年 8 月 10 日,武汉江汉区外商投资工作办公室出具 《关于成立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江外资办[2005]13 号),同意 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5 年 8 月 16 日,武汉市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 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江外资办字[2005]13 号)。 2005 年 8 月 25 日,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吉和昌有限的设立登记。 2005 年 11 月 22 日,湖北海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鄂海 信验字[2005]192 号),对吉和昌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予以审验,确认:截至 2005 年11月 15日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已缴纳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500.00万元。 有限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武汉吉和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0.00 40.00% 2 翡翠化工(香港)有限公司 300.00 60.00% 合计 500.00 100.00% 2、2008 年 5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2 月 18 日,吉和昌有限召开董事会,决议同意将吉和昌有限由中外 合资公司转为中资公司,同意股东吉和昌精细化工所持有限公司 20.00%的股权 作价 10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宋文超,另 20.00%的股权作价 100.00 万元转让给 自然人戴荣明;香港翡翠化工所持有限公司 30.00%的股权作价 15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宋文超,另 30.00%的股权作价 150.00 万元转让给自然人戴荣明。同日,吉和昌精细化工与宋文超、戴荣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香港翡翠化工与宋文超、戴荣明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价格为 1.00 元/1.00 元注册资本。 2008 年 3 月 18 日,武汉市江汉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下发《关于武汉吉和 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批复》(江外贸[2008]7 号):同意股权转让,同意吉和昌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2008 年 5 月 8 日,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变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 更后,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宋文超 250.00 50.00% 2 戴荣明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3、2013 年 11 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10 月 8 日,吉和昌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吉和昌有限注册资本 由 500.00 万元增至 1,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由宋文超以现金 认缴 500.00 万元,戴荣明以现金认缴 500.00 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 1.00 元/1.00 元注册资本。 2013 年 11 月 18 日,武汉华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武华 信验字[2013]第 11-016 号),对吉和昌有限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予以审验, 确认:截至 2013 年 11 月 15 日,有限公司已收到股东宋文超、戴荣明投入的新 增注册资本合计 1,000.00 万元。 2013 年 11 月 28 日,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变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后,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宋文超 750.00 50.00%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 戴荣明 750.00 50.00% 合计 1,500.00 100.00% 4、2014 年 6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5 月 29 日,吉和昌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宋文超、戴荣明将各 自持有有限公司 50.00%股权(对应 750.00 万元注册资本)全部转让给吉和昌投 资。2014 年 5 月 30 日,宋文超与吉和昌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戴荣明 与吉和昌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价格为 1.00 元/1.00 元注册资本。 2014 年 6 月 3 日,有限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权变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 更后,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吉和昌投资 1,500.00 100.00% 合计 1,500.00 100.00% 5、2014 年 7 月,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4 年 3 月 28 日,湖北鑫京茂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鄂 鑫京茂评报字(2014)第 140520 号),以 2014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深圳 吉和昌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27.17 万元。 2014 年 4 月 22 日,湖北鑫京茂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评估报告》(鄂 鑫京茂评报字(2014)第 140519 号),以 2014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湖北 吉和昌的净资产评估值为 2,046.18 万元。 2014 年 6 月 5 日,吉和昌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