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832814 证券简称:昌耀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概述 根据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拟在 2025 年度向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业务。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进出口押汇、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融资租赁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等有关业务。 授信额度将根据金融机构需要,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信用作保证担保,或由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或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为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商请其他单位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或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不动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资产作抵押担保,或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担保等。 授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授信业务种类、额度、授信期限等视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需要,以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业务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与其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融 公告编号:2024-020 资类型、融资费用、融资期限及担保等具体事项,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