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29 证券代码:839205 证券简称:盛昌电气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于 2024年 12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胡明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3,712,071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姜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85,112股,占公司股本的 2.7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伟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路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苗光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苗光辉,男,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09 公告编号:2024-029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杭州致格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售后经理,2012 年 4 月至 2020 年 4 月,在河南思科石油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 在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12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曾慧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44,259股,占公司股本的 0.2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俎仲凯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曾慧,女,197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9 年 9 月至 2000 年 10 月担任许继电气开关厂办公室职员,2000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0 月 在许继通用电气销售有限公司担任售后职员,2002 年 10 月至 2006 年 2 月在山西晋能 许继电气有限公司担任出纳,2006 年 2 月至 2012 年 2 月在许昌威科特电气有限公司担 任出纳,2012 年 2 月至今在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商务部经理。 俎仲凯,男,198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2009 年 6 月至 2020 年 3 月在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组长,2020 年 4 月至今在许昌 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经理。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胡雪亮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自 2024 年 12 月 25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29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胡雪亮,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2012 年 2 月至 2017 年 5 月在祥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 PE 工程师,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2 月在许昌雷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在河南 东风润滑油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部长,2023 年 5 月至今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安排,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29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