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5333 证券简称:帕克国际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崔刚、胡海林、杨玉华、赵慧勇将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 3 号院 1 号楼 2 层 0201、0202、0203(建筑面积 685.96 平方米)出租给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场所,按照市场价格 5.5 元/平米/天,租赁费用为 1,377,064.70 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崔刚、胡海林、杨玉华为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东,赵慧勇为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及股东,崔刚、胡海林为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鉴于以上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联董事崔刚、胡海林、杨玉华回避表决,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秦颖、朱宁、窦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58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崔刚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 1 楼 2 门 202 号 关联关系:崔刚为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胡海林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小牌坊胡同 56 号 关联关系:胡海林为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 自然人 姓名:杨玉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兴化西里 8 楼 1 门 301 号 关联关系:杨玉华为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 自然人 姓名:赵慧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 46 号 38 楼 322 号 关联关系:赵慧勇为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及股东。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情况 (一)定价依据 公告编号:2024-058 公司租赁上述关联方的房产作为办公场所,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崔刚、胡海林、杨玉华、赵慧勇将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甲 3 号院 1 号楼 2 层 0201、0202、0203(建筑面积 685.96 平方米)出租给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场所,按照市场价格 5.5 元/平米/天,租赁费用为 1,377,064.70 元/年,租赁期限为三年,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 (二)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三)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二)公司与关联方崔刚、胡海林、杨玉华、赵慧勇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公告编号:2024-058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