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571.55 299,779,013.26 -0.08% 应收账款 144,647,487.94 -4,920,726.72 139,726,761.22 -3.40% 其他应收款 3,422,225.16 4,644,488.16 8,066,713.32 135.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11,931.11 36,667.01 3,048,598.12 1.22% 应交税金 10,460,921.23 -43,616.61 10,417,304.62 -0.42% 未分配利润 65,763,591.96 -195,954.94 65,567,637.02 -0.3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以“-”号填列) -2,124,484.93 14,538.87 -2,109,946.06 -0.68% 营业利润 9,029,771.95 14,538.87 9,044,310.82 0.16% 营业外收入 705,512.33 -290,777.43 414,734.90 -41.22% 利润总额 9,560,146.48 -276,238.56 9,283,907.92 -2.89% 所得税费用 680,042.05 -80,283.62 599,758.43 -11.81% 净利润 8,880,104.43 -195,954.94 8,684,149.49 -2.21% 持续经营净利润 8,880,104.43 -195,954.94 8,684,149.49 -2.21% 综合收益总额 8,880,104.43 -195,954.94 8,684,149.49 -2.21%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意见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全面审计:√是 □否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专项鉴证:√是 □否 专项鉴证保证程度:√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 专项鉴证结论:无保留结论 鉴证会计师事务所:无保留结论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重新进行梳理,对相应会计差错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差错并拟进行追溯更正。可以更加客观公允、更加谨慎地反映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 及内容符合《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控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