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771 证券简称:华灿电讯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 2025 年发生 2024 年年初至披露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金额 日与关联方实际发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生金额 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购买加工劳务、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燃料和动力、 分天线类产品等 10,000,000.00 3,126,422.83 需要预计 接受劳务 出售产品、商 销售连接器、天线 5,000,000.00 134,871.06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品、提供劳务 支架、线缆组件等 需要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财务资助、关联方 其他 为公司及子公司借 1,100,000,000.00 489,355,200.00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 款或授信额度提供 需要预计 担保及反担保 合计 - 1,115,000,000.00 492,616,493.89 - (二) 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如皋市华灿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如皋市长江镇海坝村 11、18 组 注册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海坝村 11、18 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惠华 实际控制人:吴灿华 注册资本:800 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厂房投资建设;自有房屋租赁服务。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灿华持股 93.75%的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南通华惠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如皋市长江镇海坝村 11、18 组 注册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海坝村 11、18 组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灿华 实际控制人:吴灿华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 关联关系:持股 5%以上股东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名称:江苏亚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树峰 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18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永福村六组 经营范围:专业用天线系列产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专业天线系列产品(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及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销售 关联关系:南通华惠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名称:南通市华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坚 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18 日 注册资本:50 万元 注册地址:如皋市长江镇海坝村金水华庭 4 幢商铺 24 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停车场服务;洗烫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灿华持股 90%的企业 4、自然人 姓名:吴灿华 住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二案居二十一组 24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5、自然人 姓名:张惠华 住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二案居二十一组 24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配偶 6、自然人 姓名:吴旭东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香格里拉花园 2 幢 1201 室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总经理 7、自然人 姓名:丛云霞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香格里拉花园 2 幢 1201 室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子,公司总经理的配偶 8、自然人 姓名:吴树峰 住所:江苏省如泉市长江镇镇直机关江防宿舍 1 号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9、自然人 姓名:江伟 住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蒋乔镇西大圩 35 号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10、自然人 姓名:吴正华 住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迎春花园 11 幢 303 室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弟,公司副总经理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该议案涉 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灿华、吴旭东、吴树峰、江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发生的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系出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双方遵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 公司为保证流动资金的充裕性向银行贷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就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 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照市场方式确定,价格公允。 上述关联担保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就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收取任何费用。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内容以签署协议为准。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行为,上述交易是公允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灿电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