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4596 证券简称:拜特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10:00-12:00。 公告编号:2024-042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596 拜特科技 2025 年 1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沈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董事胡德芳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生效。经董事会研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董事会提议选举沈旸先生为新任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新《公司法》已发布并施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将公司章程原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公告编号:2024-042 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30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A1 栋 16 楼 四、其他 公告编号:2024-042 (一)会议联系方式:0755-33377000 转 805 1、联系人:叶爱国 2、联系电话:0755-33377000-805 传真:0755-33001808 3、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A1栋16楼 4、邮政编码:518057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无需费用。 五、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