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40 证券代码:834596 证券简称:拜特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 12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沈旸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由于公司原董事、董事长、总经理胡德芳先生已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辞职,基于 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提名沈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沈旸,男,汉族,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 2004 年 7 月取得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自动化控制学士学位,2007 年 7 月取得上海交通大学模式识 别和图像处理硕士学位。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就职于思爱普软件公司(SAP)任 技术咨询顾问;2010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 SAPAmerica,任咨询架构师;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就职于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任首席信息官;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就职于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及首席信息官并兼任武汉云基地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任联易融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负责集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创新战略规划及管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新董事属公司正常经营管理需要,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并对公司生产、经营起积极作用,无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