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96 证券简称:江川金融 主办券商:诚通证券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 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7 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元平北路 1 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自 贸创新服务中心 W7 幢 1 层 0047 号 首席合伙人:吴琴洁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610.76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0.85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99.91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 -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I65 软件开发 G58 货物运输代理 I65 软件开发 P82 教育 I65 软件开发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67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0.5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0 万元。近三年(最近 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吴琴洁,200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执业,从 事审计服务业务经验 20 年,为多家公司挂牌审计、年报审计和发债审计提 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年报审计超过十家,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锎, 2019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 2021 年取得注册 会计师资格,从事审计服务业务超过 6 年, 2024 年转入北京政远会计师事 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参与服务过数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具有专 业胜任能力。 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帆, 2013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 2017 年 12 月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 2023 年转入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执 业,近三年参与服务过数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具有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 年)审计收费 9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9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9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是以审计业务为基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 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非标准审计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因公司发展需要,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达成一致意见, 解除合作关系;与北京政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达成一致意见,确立合 作关系。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通过,表决结果是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生效时间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 四、备查文件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