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262 证券简称:ST 奥神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63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K 房地产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5,791.12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8,546.2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1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468.4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 次。4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8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8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张凯茗,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晨晗,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江华,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复核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1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说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14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4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4.0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4.00 万元。 审计费用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 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8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事前沟通说明,各方均已知悉本事宜且对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奥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