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128 证券代码:834422 证券简称:鑫光正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会议文件,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拟购买新建工业园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购买青岛临空智瑞产业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平度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一期)项目新建工业园部分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平等、自愿、互利、公开、公平的原则。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128 青岛鑫光正钢结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风华、李文明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