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收购的各专业机构与收购人、被收购人及本次收购行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收购人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洪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字): 孙传宾 马长太 殷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三、收购人法律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 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负责人(签字): 王善良 经办律师(签字): 王恩顺 杨礼中 朱珊珊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收购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等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协议文件; (三)本次收购有关的决议; (四)收购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承诺; (五)财务顾问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 (七)中国证监会或者全国股转系统依法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中帜生物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858 号生物医药园 A6-2 栋 联系电话:027-59368679 传真:027-59368687 联系人:李亚曼(董事会秘书) 投资者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