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834 证券简称:中帜生物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填写 公司名称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玉全 设立日期 1993 年 4 月 18 日 注册资本 606,677,919 元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 住所 华医疗科技园 邮编 255086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主要业务 医疗器械和制药装备的制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000267171351C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名称 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名称 员会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实际控制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否 对象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权益变动/拟变 尚需全国股转公司审批通过(适用于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动时间 拥有权益的股份 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数量及比例 合计拥有权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前) 益 0 股,占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比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拥有权益的股份 直接持股 14,124,684 股,占比 36.1913% 数量及比例 合计拥有权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 (权益变动后) 益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0 股,占比 0% 14,124,684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股,占比 0% 所持股份性质 36.191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4,124,684 股,占比 (权益变动后) 36.1913% 1、评估备案 本次权益变动所 2024年9月30日,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 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4]0606号),根据该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 及具体时间 有 日2024年5月31日,中帜生物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46,115.70万元。根据《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法人或其他经 (备案编号:1062SDJK2024001),上述资产评 济组织填写) 估项目及评估结果已经山东健康备案。 2、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 复 2024年11月4日收购人取得了《山东颐养健 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新华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项目的批复》,本次收购方案获得批准。 3、收购人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新华医疗召开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收购方案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其他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购人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权益(拟)变动方式 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医疗”)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 (可多选) 议》,受让深圳市美健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健电子”)、深圳市美康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康信息”)、丁野青、上海盛宇黑科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盛宇”)等 十名股东所持有的武汉中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帜生物”)14,124,684 股股份。本次收购完 成后,收购人新华医疗持有公众公司14,124,684股股份, 占公众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1913%。 (二)权益变动目的 通过收购中帜生物,新华医疗将进一步丰富体外诊断业务产品线,实现对病原微生物检测细分领域的布局,提升新华医疗产品研发技术实力,进一步提升新华医疗的整体竞争力。同时中帜生物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后,也将进一步 丰富资本运作渠道,在客户开拓、资源维护等方面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12 月 30 日,收购人新华医疗通过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美健 电子、美康信息等十名股东所持有的中帜生物 14,124,684 股股份。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新华医疗持有公众公司 14,124,684 股股份,占公众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6.19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收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2)。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动,控股股东发生变动,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变更为新华医疗,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的情形 经原控股股东调查,收购人符合《投资 原控股股东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者管理办法》的规定,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 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的调查情况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公众公司 的情形,具备收购公众公司的主体资格。收 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 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 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 理指引》的规定。本次收购将有利于整合收 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优势资源,形成协同效 应,从而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巩固竞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