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 如上表所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超产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如下: 法律法规名称 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 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 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二十五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 《中华人民共 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和国环境影响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 评价法》 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 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 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 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 告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处分。 《污染影响类 建设项目重大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构成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 变动清单(试 动。 行)》 根据前述法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能力增大 30%及以上的,属于建设项目 重大变动,需要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司未按规定重新报批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被处罚风险。 根据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九台区分局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证明,确认公 司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检测均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超过许可范围的情形,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也不存在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排放标准,未有超标排放的情况,没有发生任何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因为违反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形,亦不存在正在被调查或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出具的《经营 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确认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 41 个领域无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等违法违规信息。 综上所述,公司未按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被处罚风险,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公司在报告期内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存在污染物排放量超过许可范围的情形,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因超产情形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2)结合在建项目尚未验收的情况,说明公司超产能生产问题是否已规范完毕、整改措施是否合规有效,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①结合在建项目尚未验收的情况,说明公司超产能生产问题是否已规范完毕、整改措施是否合规有效 为解决超产问题,公司通过新建项目满足产能需求。该项目环评批复产量为各类农业专用机械设备 11,150 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吉林天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不再存在超产问题。“玉米秸秆低损高净智能收获机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建设工作,计划开展在建项目环境检测工作,检测报告完成后,公司将根据规定组织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综上所述,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吉林天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 建项目”不再存在超产问题。新建项目正在进行环评验收工作,整改规范措施正在进行。 ②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超产能生产的产品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35,594.46 26,968.42 秸秆打捆机收入 34,897.05 26,138.40 其中:超产能部分收入 8203.41 / 超产能部分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23.05 / 超产能 30%以上收入 277.41 / 超产能 30%以上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0.78 / 玉米免耕播种机收入 143.94 152.66 其中:超产能部分收入 143.94 152.66 超产能部分收入占总收入比例(%) 0.40 0.57 注 1:秸秆打捆机超产能部分收入(万元)=年度秸秆打捆机平均单价(万元)*当期超环评批复生产数量(台) 注 2:玉米免耕播种机超产能部分收入以当期玉米免耕播种机收入为依据 根据上表所示,公司 2022 年秸秆打捆机超产能部分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超 产能 30%以上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分别为 23.05%、0.78%;公司玉米免耕播种机销售规模相对较小,2022 年、2023 年玉米免耕播种机超产部分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 0.40%、0.57%。超产产品的收入及占比报告期内大幅下降,超产能 30%以上产品收入及占比较小。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岩、王学中、闫红萍就超产事宜作出承诺,若公司未来因历史上实际产能超出批复产能事项被主管部门处罚或者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或因合规性瑕疵被要求整改而发生任何损失或者支出,三人将代公司承担全部费用,或在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公司造成额外支出或使其受到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超产产品收入及占比大幅下降,超产能 30%以上收 入及占比较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超产事项做出相关承诺,确保超产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超产事项对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是否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勾选情况的准确性,说明公司玉米秸秆低损高净智能收获机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环评验收的办理进度、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分析未验先投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情形,整改情况及有效性 (1)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是否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勾选情况的准确性,说明公司玉米秸秆低损高净智能收获机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环评验收的办理进度、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①检查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是否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勾选情况的准确性 2023 年 5 月,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玉米秸秆低损高净智能收 获机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出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经长春市生态环 境局九台区分局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出具环评批复,同意公司对前述项目建设, 尚未组织环评验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是否取得环评批复与验收” 勾选为“否”,勾选情况准确。 ②公司玉米秸秆低损高净智能收获机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环评验收的办理进度 经查验,公司已完成环保设施建设工作,现委托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对公司环保情况进行检测,公司计划 2024 年 11 月底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示验收报告。 ③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公司“玉米秸秆低损高净智能收获机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环评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污 产生阶 染 段或工 环评批复建设要求 实际执行情况 物 序 废 食堂 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放。 隔油池已建设完毕 水 下料-机 项目下料粉尘与焊接烟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并经 布袋除尘集气收集装置 加工、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已安装完毕,排气筒安 焊接 装完毕 抛丸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旋风布袋除尘装置已安 抛丸 高排气筒排放。 装完毕,排气筒安装完 废 毕 气 静电喷涂废气经旋风+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 旋风+滤筒式除尘器已 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静电喷涂烘干有机废气经 安装完毕,集气系统附 喷涂 集气系统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 带活性炭吸附装置安装 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燃烧机废气通过 15m 高排 完毕,排气筒排放完毕 气筒排放。 食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构筑物顶 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完 部排气筒排放。 毕,排气筒安装完毕 噪 项目整 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合理布局、减振、 工程项目设计、建设合 声 体 隔声、吸声等措施。 理 一 主要为 般 下料环 边角料、废焊渣、抛丸废渣、废布袋、废滤筒集 公司设置废料暂存箱收 固 节 中收集后外售;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 集一般固废 废 危 主要为 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切屑 危废暂存间已按建设标 废 喷涂环 液桶、废清洁剂桶、废清洁布、含油抹布、废切 准建设完毕,定期由有 节 屑液暂存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处置资质的委托方处置 如上表所示,公司已按照环评批复关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具体要求建设完毕,“玉米秸秆低损高净智能收获机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环评验收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分析未验先投是否存在被处罚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