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35 证券代码:430607 证券简称:大树智能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 事务的总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登记。 第八十一条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 第八十一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 选举产生。 会选举产生。 公告编号:2024-035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同时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三、备查文件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南京大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