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回复

2024年12月31日查看PDF原文
               1  芜湖人本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是

                2  河北久亿有色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是

 2022 年度      3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          是

                    司

                4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是

                5  江西华荣科技有限公司                        是

    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包括: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由上表可知:

  1、报告期各期前五名客户中,大连东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为第一次采购,大连东泰基于看好钒市场预期,向公司采购偏钒酸铵;报告期期后,大连东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存在复购;

  2、除大连东泰外,其他客户在其他年度均有向公司采购,虽然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但是主要客户与公司历史合作情况良好,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具有稳定性。

  综上,由于钼、钒系列产品需求旺盛,需求大于供给,公司有色金属或贵金属产品市场属于卖方市场,销售周期较短,主要销售客户与公司均存在较长时间的稳定合作,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降低客户依赖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

  由于钼、钒系列产品需求旺盛,需求大于供给,公司有色金属或贵金属产品市场属于卖方市场,销售周期较短,公司为了避免浪费精力和资源在开发和维护销售量较小客户,公司有意发展销售量较大的客户。

  公司主要通过同业介绍或者客户了解公司品牌,然后上门咨询的方式获取客户,再通过商务洽谈确定双方合作关系。

  公司 2023 年度主要客户大连东泰资源再生有限公司为首次向公司采购,公司与大连东泰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采用“框架协议+即时订单”的长期合作方式。

  综上,公司为了避免浪费精力和资源在开发和维护销售量较小客户,公司有意发展销售量较大的客户,取得一定的效果。


    (3)关于收入确认

    ①说明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各销售模式的收入确认方式、时点、依据,各期受托加工及买断式的销售金额、比例、认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报告期公司与客户的合作模式及营业收入类别

  报告期公司除了为客户提供受托加工业务外,公司的产品销售业务和废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业务均为直销模式,不存在通过经销商对外销售的模式,公司的直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

  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以下几类:

  (1)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含钼酸、偏钒酸铵、钯金、铂金、含铜料、含银料等产品的销售)

  (2)无害化处理(废催化剂的无害化处置)

  (3)其他(受托加工、催化剂和净水剂销售)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

  (1)废钢销售、运输服务

  2、公司各类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公司营业收入包括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废钢销售收入和运费收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无害化处理收入及其他收入,根据该公司自身的经营模式和结算方式,主营业务收入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包括含钼酸、偏钒酸铵、钯金、铂金、含铜料、含银料等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采用时点法确认收入,公司收到客户的发货通知,仓库办理发货手续,公司在取得客户返回的确认单时点确认
销售收入。

  (2)无害化处理(废催化剂处置)

  无害化处理是在危废处置完毕并经客户确认处置费结算单时点确认收入,公司收到危险废物后,公司办理入库手续,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负债,危险废物处置完毕后与客户办理处置费结算,双方按实际处理废催化剂的吨数及协议约定的处理单价结算处置费,在取得经客户确认的处置费结算单时点确认相应收入。

  (3)其他产品(包括受托加工、催化剂、净水剂销售)

  受托加工:受托加工是公司为客户提供从废催化剂提取回收贵金属业务,双方根据废催化剂数量及废催化剂中金属含量、约定的回收率及每克贵金属的加工费单价结算加工回收服务费,公司完成贵金属回收加工业务并将回收的贵金属成品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在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时点确认加工费收入。

  催化剂和净水剂:公司收到客户的发货通知,仓库办理发货手续,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在取得客户签收单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3、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公司名称                            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1)资源化产品销售:

                          在资源化产品出库过磅时由客户委托的运输公司或客户签字确

      丛麟科技      认,取得签字确认的携出单时确认收入。

    (688370.SH)    (2)无害化处置:

                          无害化收入确认主要为在收到待处置的危险废物时确认合同资产
                      及合同负债,实际处置完后以先进先出为原则结转合同负债并确认收
                      入。

                      (1)金属标准化产品(如高纯铂、高纯银等):

                          产品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客户签收货物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
      浩通科技      权后确认收入。

    (301026.SZ)    (2)受托加工:

                          本公司完成受托加工业务并将产成物送至合同约定地点,客户对
                      货物签收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服务的收入确认

      惠城环保          收到危险废物后,办理入库手续,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及其他流动
    (300779.SZ)    负债,危险废物处置完毕后,冲减其他流动负债并确认收入。


      公司名称                            具体收入确认政策

                      (2)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产品销售的收入确认

                          公司收到客户的发货通知,仓库办理发货手续,在收到购货方签
                      收的回执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公司上述业务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基本一致,公司各类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也符合行业惯例。

  4、报告期公司委托加工和买断式销售业务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 月—5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受托    1,798,888.80    2.24%    1,885,832.92    1.31%    2,047,110.39    1.53%
 加工
 买断
 式销

 售    78,547,416.01  97.76%  141,934,133.59  98.69%  132,031,226.66  98.47%
 (直
 销)

 合计  80,346,304.81  100.00%  143,819,966.51  100.00%  134,078,337.05  100.00%

  受托加工和买断销售的认定依据和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销售模式              认定依据和合理性

                                                              分析

                                                    1、公司依据合同或协议完
                                                    成加工任务,本公司在向客
                          双方签订加工服务合同,由  户转让服务前能够控制该服
                          受托方(客户)提供原材料  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
                          (废催化剂),公司提供加  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
 受托加工

                          工服务并收取加工服务费,  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
                          公司财务核算以加工服务费  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
                          作为收入来源              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
                                                    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
                                                    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


                                                    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
                                                    确定;

                                                    2、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中,明确约定加工服务费价
                                                    格,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
                                                    量;

                                                    3、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中明确约定款项结算条款,
                                                    且客户经营正常。公司就该

新三板行情

  • 三板做市
  • 三板成指
  • 领涨榜
  • 活跃榜
  • 自选股
  • 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成交额(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