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时,财务人员收集所有盘点表,进行汇总,形成盘点报告并由盘点人员与监盘人员在盘点报告上签字确认。对于盘点现场无法确认的差异,会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差异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经实地监盘,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实相符,不存在差异。
(二)报告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情况进行了盘点,中介机构执行了监盘程序,具体盘点及监盘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 2024 年 5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监盘时间 2024 年 6 月 18 日 - -
监盘地点 生产线及项目建设中心
盘点人员 财务人员、工程部员 财务人员、工程部员 财务人员、工程部员
监盘人员 主办券商、会计师 - -
监盘范围 在建厂房及设备
盘点方法 实地盘存法
监盘比例 100% - -
监盘结果 账实相符 不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差异 无差异 不适用 不适用
盘点差异产生原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处理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2022 年末、2023 年末主办券商、申报会计师尚未接受业务委托,故未参与盘点。
(三)公司制定针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专门的内控制度,包括《采购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建工程管理办法》等,对固定资产自采购、验收入库、领用、日常维护、盘点等资产管理环节控制流程、控制制度做出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严格按照以上制度开展资料归集、财产物资盘点核实及结算付款等工作,合理归集计算工程项目实际成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健全,内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并且公司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量及使用状态,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入账的固定资产,确保账实相符。每年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清查、盘点,梳理所有在建项目的进度、成本及质量控制情况,查明有无进度滞后与成本超支问题,确保账实相符。
【主办券商回复】
1、核查程序
(1)获取固定资产明细账,了解新增房屋建筑物及设备的类型、用途、购入或转固时间等情况,抽取新增大额固定资产的记账凭证并追查至资本支出预算、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或施工合同、发票、银行回单、验收单、不动产权证等相关单据,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相关的新增、转固、处置进行检查;
(2)获取公司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与含有色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的备案证明、环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立项及审批文件,了解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开始时间、建设周期、总投资额等信息;获取公司在建工程项目明细、上述项目主要合同及付款进度明细表,并将报告期各期末项目对应的付款金额和账目记载在建工程金额进行核对;同时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预计仍需投入的资金金额、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长期未能转固的原因等情况;
(3)查阅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相关会计政策,了解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点及依据;获取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主要建设工程转资验收表,检查
在建工程进度,确认在建工程转固时点是否恰当、依据是否充分;复核公司产
能、及产能利用率计算表、产量明细表,实地走访公司各生产车间,了解主要
机器设备及其在生产环节中起到的作用,同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
新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合理性与必要性,结合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综合
分析新增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对公司生产经营、产能、产能利用率的影响;
(4)获取报告期各期新增的固定资产清单,向财务负责人了解其新增方式;对主要工程及设备供应商进行访谈,了解供应商基本情况、与公司交易情况、定价方式等,并通过天眼查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官网等查询主要工程及设备供应商基本工商信息,并对公司及关联方与相应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进行确认;检查招投标相关文件、合同等,结合主要工程、设备的供应商访谈情况,核查定价依据、结算情况,并判断公司采购价格的公允性;检查资金来源,符合固定资产采购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及与现金流量表的匹配性,检查是否存在专门借款及借款利息资本化情况,公司及关联方与主要设备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异常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5)获取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折旧年限及残值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对比,分析相关会计核算是否合规、折旧计提是否充分;
(6)获取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测算过程及方法,分析复核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判断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7)获取公司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盘点表等资料,分析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情况及盘点结果处理的恰当性;
(8)2024年 6月 10日、2024年 6月 18日分别对期末相关的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执行监盘程序,监盘前取得公司的盘点计划、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盘点表,与固定资产卡片账核对是否相符,确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地点、监盘范围、监盘比例,监盘日根据既定的监盘计划,重点关注报告期新增固定资产及工程,实地查看资产数量以及公司厂房建设情况和设备安装状态,观察机器及电子设备运行情况,核对资产数量,查看重要在建工程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及是否存在延期转固的情形。
2、核查结论
(1)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相关信息在重大方面与主办券商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具有一致性;
(2)报告期内,公司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与含有色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存在的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3)报告期公司,在建工程转固时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提前或延迟转固的情况;公司关于新增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必要性说明与主办券商在核查过程中了解的信息具有一致性;
(4)公司主要工程及设备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良好;公司对工程、设备的采购主要采取询价、比价和协商定价等市场化定价方式,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情况与现金流量表匹配,相关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相关采购对公司现金流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主要工程及设备供应商与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异常资金往来或其他利益安排;
(5)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折旧年限、净残值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会计核算在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相关会计核算合规,折旧计提充分;
(6)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的过程和计算方法恰当,实地查看后不存在减值迹象,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7)报告期内,公司定期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盘点,根据公司盘点表,账实相符,未见异常情况。
【会计师回复】
会计师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会计师出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的第一轮回复》。
问题 8、其他事项
(1)关于实控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实控人控制的抚顺市大通化工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化学品的批发销售。请公司结合大通化工的资产、人员、主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服务的具体特点、技术、商标商号、客户、供应商等)等方面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业务上的异同,业务是否有替代性、竞争性,是否有利益冲突、是否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说明公司与前述企业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公司同业竞争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董监高。根据申报材料,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总监发生变动。请公司说明:①报告期内财务总监发生变化的原因,变动后新增的董监高人员是否来自公司股东委派或公司内部培养产生,是否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②公司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是否与原任职单位存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竞业禁止纠纷争议,如是,是否对公司经营管理构成重大不利影响。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合作研发及专利。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合作研发的情形;公司多项专利系继受取得。请公司: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研发项目背景、研发内容、合作期限及知识产权归属、收入成本费用分摊的约定情况;项目的研发进展,是否已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及对公司主要技术的贡献情况,公司是否对合作方存在依赖。②说明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背景原因、出让方、转让金额及定价公允性、协议签署时间及主要条款内容、转让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4)关于特殊投资条款。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历史上曾多次引入外部投资者并签订附带对赌条款的特殊投资条款,当前均已约定解除,不存在效力恢复约定。请公司说明相关特殊投资条款解除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各投资方在投资公司时约定的特殊投资条款是否已清理完毕,是否存在现行有效或效力可能恢复的特殊投资条款,是否涉及《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定应当清理的情形。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期间费用。根据申报文件,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金额合计为1,684.44 万元、2,516.65 万元和 1,113.7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6%、17.50%和 13.86%,其中销售费用率为 0.71%、0.61%、1.50%。请公司:①说明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销售费用率较低的原因,与公司业务规模、业务拓展、老客户维护等情况是否相符;期间费用率报告期内变动原因及合理性,期间费用核算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其他方代垫费用的情形;②说明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中服务费的内容、定价依据及公允性、各期变动原因及交易对手方情况;管理费用中存在停工费用的原因、确认依据、金额准确性及会计处理合规性,各期冬季季节性停工情况,部分车间原材料短缺原因、采取措施及有效性;财务费用中利息支出与有息负债的匹配性;③说明销售、管理、研发人员变动及相应平均薪酬费用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可比公司及当地人均薪酬水平是否存在较大差异;④研发费用中存在大额燃料动力费的原因及合理性;委托/合作研发的背景及必要性、价格公允性、知识产权归属、费用约定及支付情况、费用核算及会计处理合规性;研发费用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跟踪管理系统,归集是否真实、准确。请主办券商、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期间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明确意见。
(6)其他事项。请公司说明 2022 年存在大额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的背景,相关资产的内容、账面原值、使用年限、账面价值、损毁报废原因,资产相关内控措施是否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