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利用成套产业化技术。其中技术指标为:再生
粉体产品 As 含量<300ppm,铁含量<1500ppm,钾、
钠含量分别<500ppm,偏钒酸铵纯度>98%,白钨产
中国科 废 SCR 脱硝 品中 WO₃含量>65%。 公 司 享 有
学院过 催化剂高值 (2)合作期限:2023 年 10 月-2025年 1 月。 60%份额,
程工程 利用关键技 (3)费用分摊:公司自筹。 中 科 院 享
研究所 术开发 (4)收益分配:推广收益(技术授权使用费、技 有40%份额
术转让费等)双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以乙方
为主推广的,乙方享有 70%,甲方享有 30%:以
甲方为主推广的,甲方享有 70%,乙方享有
30%。
(1)研发内容:开发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短流程绿 完 成 方 享
含贵金属废 色高效浸出和回收技术。 有 专 利 申
催化剂短流 (2)合作期限:2022 年 4 月-2024 年 5 月。 请 权 , 公
东北 程绿色高效 (3)费用分摊:辽宁省科技厅下拨部分经费,贵 司 享 有 优
大学 浸出和回收 鑫环保自筹部分经费。 先 使 用 、
技术 (4)收益分配:公司使用成果产生经济利益和新 优 先 受 让
增利润,向合作方支付一定技术使用费,具体比 的权利
例双方进一步协商。
二、研发进展及技术贡献
合作 研发进 对公司主要技术 公司是否
方 研发项目 展 知识产权成果 的贡献情况 对合作方
存在依赖
中国 已 形 成
科学 镍铝渣高质利 专 利 , 发明专利:一种采 增强了公司在高
院过 用关键技术研 尚 未 投 用多段微气泡从镍 质利用镍铝渣方 否
程工 发与应用 入 主 营 铝渣中回收钒酸钠 面的技术优势。
程研 业务 的方法
究所
中国 已 形 成
科学 废 SCR脱硝催 专 利 , 发明专利:利用废 增强了公司在提
院过 化剂高值利用 尚 未 投 SCR催化剂回收钒钨 取钒钨等贵金属 否
程工 关键技术开发 入 主 营 的方法 方面的技术优势
程研 业务
究所
含贵金属废催 辽宁省 增强了公司在回
东北 化剂短流程绿 科技厅 相关专利申请尚未 收铂族贵金属方 否
大学 色高效浸出和 已完成 获得授权 面的技术优势
回收技术 验收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研发项目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合同约 研发费用
项目 定时间 合同约定研发内容 2024 年
1-5 月 2023 年 2022 年
含贵金属废催 2022 年 开发含贵金属废催
化剂短流程绿 4 月- 化剂短流程绿色高 75,597.48 728,453.04 1,082,428.63
色高效浸出和 2024 年 效浸出和回收技术
回收技术 5 月
针对废 HDS 催化
镍铝渣高质利 2023 年 剂提钒钼生产过程
用关键技术研 10 月- 所得的镍铝渣利用 890,823.00 1,337,750.94 -
发与应用 2024 年 难题,开发镍铝渣
5 月 高质利用关键技
术。
形成万方级废 SCR
脱硝催化剂高值利
用成套产业化技
术。其中技术指标
废 SCR 脱硝 2023 年 为:再生粉体产品
催化剂高值利 10 月- As含量<300ppm, - 1,050,000.00 -
用关键技术开 2025 年 铁含量<1500ppm,
发 1 月 钾、钠含量分别
<500ppm,偏钒酸铵
纯度>98%,白钨产
品中 WO₃含
量>65%
截至本问询回复出具之日,公司上述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的两个合作研发项目均已形成知识产权成果,但尚未投入主营业务进行生产;公司上述与东北大学的合作的课题项已获得辽宁省科技厅验收通过,相关技术成果已申请专利但尚未获得授权。公司就上述合作研发项目跟合作方均已明确约定了技术成果归属及相关收益归属,上述合作研发目前尚未产生任何收益,各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公司开展的上述合作研发项目主要系作为公司自主研发的补充,提高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增强了公司对废催化剂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废物的处置能力,拓宽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提取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具有正面效应。此外,公司具备独立的研发团队、具有独立研发能力,对合作方不存在研发依赖。
②说明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背景原因、出让方、转让金额及定价公允性、协议签署时间及主要条款内容、转让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下述受让取得“从铂碳催化剂/微孔聚合物复合膜中回收金属铂的方法”的发明专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受让取得专利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资源化综合利用业务,即对废催化剂进行处置及综合利用,从废催化剂中提取有色金属产品和贵金属产品并对外销售。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处置能力,扩大有色金和贵金属的获取渠道,公司一直致力于研究从含铂碳催化剂及相关新兴功能材料中回收有色金属或贵金属的方法。
2023 年,经检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信息库,公司得知达塔仕南通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达塔仕南公司”)已就“从铂碳催化剂/微孔聚合物复合膜中回收金属铂的方法”申请了发明专利,申请号为 ZL202011229527.3,但尚未获得授权。因此,公司计划直接从达塔仕南公司受让取得“从铂碳催化剂/微孔聚合物复合膜中回收金属铂的方法”的发明专利。
2023 年 11 月 13日,为降低交易成本并提高效率,公司与沈阳互晟专利代
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下称“互晟专利代理机构”)签署《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由互晟专利代理机构与达塔仕南公司联系并沟通专利转让事宜,并为公司办理所有相关办证手续。代理费用为 3.40万元,包括受让发明专利及办理专利变更等所有费用。
2023 年 12 月 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手续合格通知书》,上述发明
专利申请人由达塔仕南公司变更为贵鑫环保。2024年 1月 12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授权公告及《发明专利证书》,公司为“从铂碳催化剂/微孔聚合物复合膜中回收金属铂的方法”的专利权人,专利号为 ZL202011229527.3。
公司上述受让取得专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款项均已支付完毕,相关手续均已办理完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亦不存在权属瑕疵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
【主办券商回复】
1、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与研发合作方签署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等,了解公司与合作方进行合作研发的相关基本情况;
(2)对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进行访谈,了解合作研发项目的基本情况;
(3)查阅公司向研发合作方付款的银行回单等,确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完毕相关款项;
(4)查阅辽宁省科技厅验收通过的《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及其附件,了解合作研发项目的验收情况及主要成果;
(5)查阅相关专利证书及专利申请材料,了解相关合作研发项目产出技术形成知识产权的情况;
(6)查阅公司与互晟专利代理机构签署的《专利代理委托合同》,了解公司委托互晟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转让的相关事项;
(7)查阅公司向互晟专利代理机构付款的银行回单,确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金额支付完毕相关款项;
(8)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2023121800230480号《手续合格通知书》,确定“从铂碳催化剂/微孔聚合物复合膜中回收金属铂的方法”的专利申请人由达塔仕南公司变更为公司;
(9)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第 6619112号《发明专利证书》,确定“从铂碳催化剂/微孔聚合物复合膜中回收金属铂的方法”的专利权人为公司。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
(1)公司合作研发项目主要系作为公司自主研发的补充以提高公司核心技术能力,增强了公司对废催化剂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相关废物的处置能力,拓宽有色金属及贵金属产品的提取渠道,对公司持续经营具有正面效应。公司具备独立的研发团队、具有独立研发能力,对合作方不存在研发依赖;
(2)公司上述受让取得专利,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定价公允且相关款项均已支付完毕,相关手续亦办理完备,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亦不存在权属
瑕疵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律师回复】
律师已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律师出具
的《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铁岭贵鑫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4)关于特殊投资条款。根据申报文件,公司历史上曾多次引入外部投资者并签订附带对赌条款的特殊投资条款,当前均已约定解除,不存在效力恢复
约定。
请公司说明相关特殊投资条款解除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是否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否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各投资方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