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2019 年 10月 16 日
至 2026 年 10 月 15 日
出资额 100,000.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沈阳丽嘉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经营范 股权投资;产业、实业投资管理;产业、实业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
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沈阳经济区一期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
1 大连嘉德隆泰实业 30,000.00 30.30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天津中丽融盛企业
2 管理合伙企业(有 22,000.00 22.0000 有限合伙人
限合伙)
3 辽宁基金投资有限 20,000.00 20.0000 有限合伙人
公司
4 沈阳财盛投资基金 20,000.00 20.00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公司
辽阳市衍水惠企产
5 业引导基金有限公 2,500.00 2.5000 有限合伙人
司
6 鞍山科技创业投资 2,500.00 2.5000 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
7 抚顺市城建投资有 1,000.00 1.0000 有限合伙人
限公司
8 本溪市城市建设投 1,000.00 1.0000 有限合伙人
资发展有限公司
9 沈阳丽嘉私募基金 1,000.00 1.0000 普通合伙人
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 100,000.00 100.0000 —
(8)共青城中天辽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 共青城中天辽创投资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39RN2DXD
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 成立时间 2020 年 11月 30 日
金小镇内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营业期限 2020 年 11月 30 日
至 2030 年 11 月 29 日
出资额 1,975.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赵国儒
经营范 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围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天辽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人类型
1 赵国儒 900.00 45.5696 普通合伙人
2 童 帅 500.00 25.3165 有限合伙人
3 杨 帆 200.00 10.1266 有限合伙人
4 祝世清 200.00 10.1266 有限合伙人
5 许泽阳 55.00 2.7848 有限合伙人
6 魏国强 30.00 1.5190 有限合伙人
7 潘馨雨 30.00 1.5190 有限合伙人
8 许 可 30.00 1.5190 有限合伙人
9 井 通 10.00 0.5063 有限合伙人
10 任天宁 10.00 0.5063 有限合伙人
11 徐 跃 10.00 0.5063 有限合伙人
合 计 1,975.00 100.0000 —
(9)银创泰达(海南)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银创泰达(海南)投资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60204MACE8P1H94
限公司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鹿岭
住所 路鹿回头半岛半山半岛双 成立时间 2023 年 4 月 17 日
海湾区低层 59 栋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23 年 4 月 17 日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至无固定期限
出资额 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杨正泰
经营范 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围 活动;企业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
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银创泰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出资人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芷君(海南)投资有限公 340.00 34.0000
司
2 银 辉 330.00 33.0000
3 杨正泰 330.00 33.0000
合计 1,000.00 100.0000
(10)辽宁君道志和企业咨询有限公司
名称 辽宁君道志和企业咨询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1000MABW1FEE6M
限公司
住所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 成立时间 2022 年 7 月 21 日
大街 145 号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 2022 年 7 月 21 日
至 2052 年 7月 20 日
出资额 1,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谢永义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经营范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私募股权投资
围 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增资转让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1、2023 年 6 月,股权转让价格存在差异
2023 年 6 月,张弢与兰晓利之间的转让价格为 0 元,朱玉荣与王淑萍之间
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13.04 元,刘远航与孙广平等人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13.34 元。主要原因是张弢与兰晓利之间的股权转让系股权代持还原,具有合理性;朱玉荣与王淑萍之间股权转让,以及刘远航与孙广平等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均是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自行协商进行,金额差异较小,具有合理性。
2、2023 年 10 月,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期增资价格
2023年 10 月,瑞鑫洪泰向公司增资价格为 16.65元/股,但瑞鑫洪泰受让牟
媛玲、盛京贵鑫股份的价格为 10.43 元/股,主要原因是转让方牟媛玲因家庭原因需要资金周转、盛京贵鑫基于投资周期要求需要投资退出,转让方与受让方经协商一致,在本次公司增资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折让,约定以 10.43 元/股的价格转让股份,具有合理性。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转让、增资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形。
综上,上述增资转让价格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股权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特殊利益安排。
二、上述增资、转让是否涉及代持,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上述增资转让涉及代持情况如下:
因对公司发展前景不确定,2021 年 2月 25 日,兰晓利与张弢签署了《代持
协议》,由张弢代兰晓利持有 16 万元出资额。2021 年 2 月 25 日,兰晓利以自
有资金向张弢汇入 80 万元,用于认购公司 16 万元出资额。2023 年 6 月,张弢
以 0 元价格向兰晓利转让 16 万元出资额,进行了股权代持还原。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增资、股权转让中不涉及代持,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3)关于机构股东。请公司:①结合《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说明有限公司设立至今,是否存在穿透计算权益持有人数后公司实际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形;②说明公司历史沿革、现有股东中机构投资者的性质涉及国资、集体股东的,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合规性,审批机构和后续确认机构是否具备相应权限及具体文件依据,审批主体以及国有股权设置批复的出具主体是否为有权机关,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①结合《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说明有限公司设立至今,是否存在穿透计算权益持有人数后公司实际股东超过 200 人的情形;
根据《证券法》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