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281 证券简称:威达智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其董事或主要负责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保证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填写 姓名 陆建忠 国籍 中国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否 不适用 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五年内的工作单位及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 电视机、机顶盒等家用电器遥控器的 现任职单位主要业务 研发、生产和销售。 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 789 号 A 幢 3 现任职单位注册地 楼(传感器高端制造基地) 本次权益变动前,直接持有公 与现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情况 有 司股份 29,029,993 股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控股股东 是 权益变动前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权益变动后是否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是否为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是 人员 是否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还应填写 1、一致行动主体包括:陆建忠、杨爱华、陆建良、陆帅、张墅、无锡泰鑫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一致行动人关系构成的认定依据: □签订协议 √亲属关系 □其他 3、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杨爱华为陆建忠配偶,陆建良是陆建忠的弟弟,陆帅和张墅是陆建忠的儿子和儿媳。陆建忠为无锡泰鑫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比例 25.1515%。 二、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建忠 股份名称 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种类 普通股 权益变动方向 增持 权益变动/拟变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动时间 直接持股 29,029,993 股,占比 45.1012%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计拥有权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00% 数量及比例 (权益变动前) 益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2,984,451 股, 42,014,444 占比 20.1727%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341,949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65.2739% 25.3889% (权益变动前)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5,672,495 股,占比 39.8850% 直接持股 30,904,993 股,占比 48.0142% 拥有权益的股份 间接持股 0 股,占比 0.00% 数量及比例 合计拥有权 (权益变动后) 一致行动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 12,984,451 股, 益 占比 20.1727% 43,889,444 股,占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16,949 股,占比 所持股份性质 68.1869% 28.3019% (权益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5,672,495 股,占比 39.8850% 本次权益变动所 履行的相关程序 及具体时间 无 不适用 (法人或其他经 济组织填写) 三、权益变动具体方式及目的 (一)权益变动具体方式 □通过竞价交易 □通过做市交易 √通过大宗交易 □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取得挂牌公司发行的新股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投资关系、协议方式 权益(拟)变动方式 □其他 (可多选)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人陆建忠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增持挂牌公司股份 1,875,000 股,导致陆建忠及其一 致行动人杨爱华、陆建良、陆帅、张墅、无锡泰鑫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拥有权益比例从 65.2739% 变为 68.1869%。 (二)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建忠先生本次通过大宗交易增持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021 年 11 月,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建忠先生与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对象签署了含有回购权等特殊投资条款的合同,因挂牌公司未在上市申请承诺期内提交上市申请,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从部分 2021 年股票定向发行对象中回购了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合计 1,875,000 股股份。 四、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陆建忠 是否需国家相关部门批准 否 批准部门 - 批准程序 - 批准程序进展 - 五、所涉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采用大宗交易方式,权益变动目的所涉及的合同情况参见无锡威达智能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开披露信息。 六、其他重大事项 (一)权益变动前后公司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动,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实际控 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建忠 2025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