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眼光: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01月03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430140        证券简称:新眼光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5 年  (2024)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0                0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0                0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方                                  0                0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方                                  0                0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    20,000,000      20,000,000

            需要,公司控股股东、

其他        实际控制人汤德林及

            配偶潘爱霞为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 2025 年的

            借款提供无偿担保。

合计                  -            20,000,000      20,000,000          -

(二) 基本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4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2025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德林及配偶潘爱霞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借款提供无偿担保,总计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接受担保,系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汤德林、潘爱霞,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 66 弄 2 号 1307 室

关联关系:关联自然人汤德林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董事,潘爱霞系公司董事、总经理,汤德林与潘爱霞系夫妻关系。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汤德林、潘爱霞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公司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双方遵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业务发展所需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公告编号:2025-004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是合理的、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未来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的决策。六、  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海新眼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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