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199 证券简称:宇洪科技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9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5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243.93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59.32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72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无 无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217.58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无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程罗铭,2017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司徒远辉,2020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4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林汉波,2004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 1 月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超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12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5 万元。 本次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及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预计投入的审计成本和行业收费标准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业务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行业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广州宇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