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400254、420254 证券简称:旭电 A5、旭电 B5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河北证监局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追讨 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旭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简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追讨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24〕547 号)、《关于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偿还占用资金的监管关注函》(冀证监函〔2024〕548 号)。河北证监局对东旭集团资金占用事项整改情况予以关注,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讨占用资金,要求东旭 集团采取务实举措加快偿还占用资金,并于 2025 年 1 月 5 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 告。 因公司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问题,2024 年 7 月 5 日,河北证监 局下发的《河北证监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20 号)。详细内容参见《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此公告编号为公司此前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之编号)。 公司已按时向河北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94.32 亿元,现金还款总计 16,282万元。为妥善解决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资金问题,公司与东旭集团共同研判方案,积极督促东旭集团按照监管部门的指示、指导及监管措施等要求,结合企业自身经营现状和未来产业发展战略,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正在推进确定具有可行性的资金占用专项解决方案。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