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620 证券简称:奥迪康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1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59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47,663.24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9,834.14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2,808.66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5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0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26、C32、C35 制造业 B06 采矿业 E48 建筑业 N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A01、A03 农、林、牧、渔业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4、C35、C39 制造业 I64、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L7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74、M7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F51 批发和零售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5,852.2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284.68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0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2023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 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阎纪华,2005 年从事审计业务,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现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其中从事证券业务 10 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丁小英,2007 年从事审计业务,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其中从事证券业务 10 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程红,1995 年从事审计业务,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现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管理合伙人,其中从事证券业务 10 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阎纪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小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程红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0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3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3 万元。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标识诚挚的感谢。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职业准则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和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改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奥迪康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