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股 票解除限售公告》。 2024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三、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约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个月,解除限售比例为 20%,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因此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限售期自 2023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1 日止。截至目前,限制性股票自登记至激励对象名下之日 起满 36 个月,第三次解除限售的时间安排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1、最近一个 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除限 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售的负面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2、最近一个会计师年度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在股转 系统挂牌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4、最近 12 个月内因证 券期货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或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政处罚的;5、因涉嫌证券期货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等 情形;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 励的;7、中国证监会或股转公司认定的 其他情形。 2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 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解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除限售的负面情形。 全国股转公司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3、激励对象被中国 证监会及派出机构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 在禁入期间的;4、存在《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公司 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 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7、对挂牌公 司发生“第九章、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的条件”之 “二、行使权益的 条件:公司未发生如下负面情形”中的 情形负有个人责任。除上述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不设置 其他获授权益的条件。 3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 经审计,公司 2023 年剔 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5 年五个会计年 除本年激励计划股份支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 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公 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所示: 29,348,505.22 元 , 较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20 年 净 利 润 增 长 第一个解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 15.25%,公司已达到本次 为基数,2021 年 股权激励计划关于公司 实现的净利润较 业绩指标的第三次解除 2020 年增长不低 限售要求。 于 5% 第二个解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 为基数,2022 年 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 于 10% 第三个解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 为基数,2023 年 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 于 15% 第四个解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 为基数,2024 年 实现的净利润 较 2020 年增长不低 于 20% 第五个解限售期 以 2020 年净利润 为基数,2025 年 实现的净利润较 2020 年增长不低 于 25% 4 个人业绩指标: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 本次参与绩效考核的共 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将按 有3名激励对象,其 2023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 年的考核结果均 “合格”, 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满足个人绩效考核指标。 “不合格”,则其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 售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 对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安排。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三个解限售期不涉及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安排。 四、 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一)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明细表 解除限售条 剩余限制 解除限售条件成 序号 姓名 职务 件成就的股 性股票数 就数量占获授数 份数量(股) 量(股) 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许俊嫡 董事 60,000 120,000 2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60,000 120,000 二、核心员工 2 曹洪瑞 核心员工 7,200 14,400 20% 3 霍少章 核心员工 7,200 14,400 20% 核心员工小计 14,400 28,800 合计 74,400 148,800 上述名单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挂牌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 实际可解除限售情况 解除限售条 因实际控制人、董 实际可解 序号 姓名 职务 件成就的股 事或高管身份等 除限售数 份数量(股) 须继续限售数量 量(股)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许俊嫡 董事 60,000 36,528 23,472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60,000 36,528 23,472 二、核心员工 2 曹洪瑞 核心员工 7,200 0 7,200 3 霍少章 核心员工 7,200 0 7,200 核心员工小计 14,400 0 14,400 合计 74,400 36,528 37,872 五、 备查文件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西多尔晋泽煤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