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2043 证券简称:卫东环保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经审核后发现信息披露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71,872,613.45 元,净 资产为 160,894,644.54 元。经交易双方协商,龙旭盛荣股东全部权益作价 4200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为 2694.69 万元,未达到上述标准,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更正后: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25-009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龙旭盛荣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44,168,750.54 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龙旭盛荣股东全部权益作价 4200 万元,本次交易金额为 2,694.69 万元。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71,872,613.45 元,净 资产为 160,894,644.54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龙旭盛荣资产总额为 4,235.31 万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 11.39%;净资产为4,235.31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比例 26.32%。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对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增加条款: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事项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后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加强文件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福建卫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