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35000 证券简称:锐迅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 月 3 日收到主办券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出具的《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 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6 年 11 月 29 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锐迅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根据前述协议约定,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截至目前,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已累计 5 年未按协议约定向东北证券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如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的,主办券商可以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东北证券已分别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2024 公告编号:2025-002 年11月18日向公司发送了催告函,要求公司及时支付拖欠的督导费,并提示了相关风险,每次催告时间均不少于 10 日。现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公司仍未按照持续督导协议约定支付督导费。鉴于此,东北证券正式通知公司,将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解除与公司的持续督导协议,上述事项将于全国股转公司出具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如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存在因无主办券商持续督导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若公司对东北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其提出书面异议。 三、 尚未支付的原因 因公司目前经营困难,资金紧张,公司将尽快缴付费用。 四、 对公司的影响 东北证券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备案申请,公司与东北证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东北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