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081 证券简称:西驰电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天谷七路 996 号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B 座 15 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革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5,081,7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4 人,董事王飞因公在外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 2025 年股权激励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4-071)。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81,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股东刘家颂,其应当回避表决,但股东刘家颂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该议案内容已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81,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81,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股东刘家颂,其应当回避表决,但股东刘家颂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股权激励协议>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实施的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拟与激励对象签署《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81,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股东刘家颂,其应当回避表决,但股东刘家颂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五)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授予相关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份 登记、限售等事宜; (2)若公司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授权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分期对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条件的达成情况及可解除限售的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回购等事宜; (4)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进行激励计划和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 (5)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新的政策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授权期限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议案之日至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完成之日等。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85,081,7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宝元、庞羽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西安西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