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4489 证券简称:美德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国债 逆回购、货币基金、纯债基金等),可提高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整体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的开展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5-002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大连美德乐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继辉、高文晓、褚金奎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