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25 证券简称:和泰润佳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1 年 3 月 14 日 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深南中路 3006 号佳和华强大 厦 B 座 28 层 08-11 号房、27 层 01 房 首席合伙人:王杨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7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0 人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822.33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397.31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5.66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 家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无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 -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0 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R86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C14 制造业 M7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3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18 万元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970.12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 1970.12 万元,尚未购买执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计提和执业保险的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王扬,2008 年 12 年 2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在中兴财光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于 2020 年 8 月转所至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报告 12 家。 拟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罗小连,2011 年 11 月 16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在深 圳市联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业,2017 年 4 月 30 日转为非执业会员,2021 年 12 月在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10 家。 质量复核合伙人:王海龙,2012 年 12 月 14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深圳皇嘉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至今,近三年签署挂牌公司和上市公司 1 家。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具有独立性,无诚信不良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未确定,其中年报审计收费未确定。 上期(2023)审计收费 2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25 万元。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时间成本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2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协商一致。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5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董事 会同意聘请深圳皇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经会董事签字确认的《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重庆和泰润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