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富港:副董事长任命公告

2025年01月09日查看PDF原文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6090          证券简称:创富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 月 9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黄志兴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职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1 月 9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
公司股份 675,887 股,占公司股本的 0.733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黄志兴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通过深圳市财富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二)任免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选举黄志兴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公告编号:2025-003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任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选举副董事长的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选举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副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次副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蔡明星、马波、杨建玲同意董事会选举黄志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创富港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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