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2965 证券简称:江顺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8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 3 号院 1 号楼 1 层 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34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2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7 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105 万元 2024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601 万元 2024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66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 -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R875 电影和广播电视节目发行 C38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0 万元 2024 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8 万元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09.14 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 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风险基金上年度末数409.14 万元,已购买执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计提和执业保险的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洪峰,2008 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颜秋菊,签字注册会计师,2014 年首次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复核人:秦玉霞,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大学本科毕业,现任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经理,主要负责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发债项目等各类审计业务质量复核,近两年复核审计项目逾百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序号 姓名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2024 年 12 1 洪峰 警示函 四川证监局 执业行为 月 10 日 3.独立性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2024)审计收费 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0 万元。 上期(2023)审计收费 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0 万元。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 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1 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三)挂牌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已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前、后任会计师均已知悉本事项。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江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