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430293 证券简称:奉天电子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代持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奉天电子”)于 2013 年 8 月 8 日 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因公司曾存在股份代持情况且未及时披露,公司对此进行了整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述公司股份代持事项已经整改完毕。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代持情况 公司2022年定向发行股票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过程中吴海锋、刘祥国、薛圣立、梁庆春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代持股份合计 12.8 万股,占比 0.1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代持人 时任职务 被代持人 代持形成时间 代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吴海锋 副总经理 吴红梅 2022 年 5 月 50,000 0.05 2 刘祥国 监事 吴海锋 2022 年 5 月 20,000 0.02 3 薛圣立 副总经理 罗德生 2022 年 5 月 30,000 0.03 梁庆春 销售经理 朱恒和 2022 年 6 月 16,000 0.02 4 2022 年 12 月 12,000 0.01 合计 - - - 128,000 0.12 注:上表中占总股本比例是指占代持形成时的总股本比例,鉴于代持形成后公司总股本曾因定向发行、期权行权等因素有所增长,故代持形成时的占比即为历史上最高股权比例。 二、股东股份代持解除情况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430293 证券简称:奉天电子 主办券商:东方证券 代持方 被代持方 代持解除时间 解除代持股数(股) 代持解除方式 吴海锋 吴红梅 2024 年 12 月 已出售股份,返还出资款,签署代 50,000 持解除协议 刘祥国 吴海锋 2024 年 12 月 20,000 已返还出资款,签署代持解除协议 薛圣立 罗德生 2024 年 12 月 已返还出资款及利息补偿,签署代 30,000 持解除协议 已返还出售股份后的款项(扣除税 梁庆春 朱恒和 2024 年 12 月 28,000 款),签署代持解除协议 三、股东股份代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主办券商督促下已对涉事股东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并要求其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全国股转系统相关制度细则以及公司章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份代持关系均已解除,并已通过签署《股权代持解除协议》及确认函予以书面确认,股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上述股份代持及解除未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未导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或控制的股份发生较大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改进措施 公司对于上述事宜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及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对《公司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制度的学习,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