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长江智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股东卓鹰科技(湖北)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4)武汉市磐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剑、周家玉、 刘波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6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本次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将以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定价,公司遵循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自愿、平等、定价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暂未签订协议,公司将在预计的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可以发挥公司和关联方各自优势,可以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武汉光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