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六)公司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方案; (七)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八)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九)公司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董事会和经理层认为应提请党支部讨论的其他“三重一大”问题。 第二百条 坚持“先党内、后提交”的程序。对关系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 一大”问题,董事会、经营班子拟决策前应提交公司党支部进行讨论研究,党支部召 开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经理层进行决策。 第十四章 工会 第二百〇一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二百〇二条 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 程修改应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章程修改后,应将修改条款通告各股东,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百〇三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相抵触。 第二百〇四条 董事会可依照本章程的规定,制订章程细则。章程细则不得与本 章程的规定相抵触。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 歧义时,以在核准登记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〇六条 因本章程产生的或与本章程有关的争议,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 “低于”、“多于”不含本数。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百〇九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签署页)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2025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