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机器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链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推荐工作报告(修订稿)

2025年01月13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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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00,00  5.71  4,000,00  5.13
                                                  0.00    %    0.00    %

5  陈刚                                      3,318,84  4.74  3,318,84  4.25
                                                  3.00    %    3.00    %

6  彭志妍                                    3,000,00  4.29  3,000,00  3.85
                                                  0.00    %    0.00    %

7  唐皇                                      2,460,13  3.51  2,460,13  3.15
                                                  9.00    %    9.00    %

8  绵阳金慧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金慧  2,345,50  3.35  2,345,50  3.01
  通一慧通 3 号新三板私募基金                    0.00    %    0.00    %

9  张鑫                                      2,123,00  3.03  2,123,00  2.72
                                                  0.00    %    0.00    %

1  宋治慧                                    1,800,00  2.57  1,800,00  2.31
0                                                0.00    %    0.00    %

合计                                          41,816,0  59.7  41,836,0  53.6
                                                30.00  4%    30.00  4%

  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股份结构如下:

序                                              股权登记日      发行后

号              股东姓名/名称                  数量    占    数量    占
                                              (股)  比  (股)  比

1  胡天链                                    14,042,8  20.0  14,062,8  18.0
                                                00.00  6%    00.00  3%

2  浙江思考私募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0.00  5,880,20  7.54
                                                          %    0.00    %

3  吴健                                      4,497,18  6.42  4,497,18  5.77
                                                  0.00    %    0.00    %

4  岳志斌                                    4,228,56  6.04  4,228,56  5.42
                                                  8.00    %    8.00    %

5  张光福                                    4,000,00  5.71  4,000,00  5.13
                                                  0.00    %    0.00    %

6  陈刚                                      3,318,84  4.74  3,318,84  4.25
                                                  3.00    %    3.00    %

7  彭志妍                                    3,000,00  4.29  3,000,00  3.85
                                                  0.00    %    0.00    %

8  唐皇                                      2,460,13  3.51  2,460,13  3.15
                                                  9.00    %    9.00    %

9  绵阳金慧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一金慧  2,345,50  3.35  2,345,50  3.01
  通一慧通 3 号新三板私募基金                    0.00    %    0.00    %


 1  张鑫                                      2,123,00  3.03  2,123,00  2.72
 0                                                0.00    %    0.00    %

 合计                                          40,016,2  57.1  45,916,2  58.8
                                                  30.00  7%    30.00  7%

  2、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图

  截至股权登记日,川机器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本次定向发行后,川机器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五)本次定向发行对其他股东权益的影响

  本次发行严格履行公司治理程序,程序上能够有效保障现有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资产、净资产等指标均有所改善,不

会损害其他股东利益。

  (六)本次定向发行相关特有风险的说明

  本次定向发行尚需由全国股转系统审核、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后方可实施,发行人本次定向发行最终能否通过审核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十、关于本次定向发行聘请第三方的意见

  本次定向发行,主办券商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本次定向发行中,发行人除依法聘请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行为,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二十一、主办券商认为应当发表的其他意见

  (一)本次定向发行经全国股转公司审核通过后,还需履行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后方可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能否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且最终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福德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查关注事项》,主办券商对审查关注事项的核查情况如下:

  问题1

  关于“两符合”。请公司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结合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主营业务等论证其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结合公司的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特征,从研发投入、产品技术、创新成果、市场地位、营收成长等方面论证其是否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定位。

  请主办券商、律师分别在《推荐工作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中发

表明确核查意见。

  (1)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获取发行人出具的《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定位的说明》;查阅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的主营业务情况;查阅发行人所在行业国家政策、行业发展。

  (2)核查意见

  发行人已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一、基本信息”之“(一)公司概况”中披露了发行人满足“两符合”的情况。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位。

  问题2

  关于持续经营能力。申请材料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分别为-487.47万元、-1,876.93万元和-623.54万元,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0.16万元、-1.44万元和-718.3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请发行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主要产品竞争力、在手订单、产能及产销量变化情况等补充披露:(1)量化分析报告期公司亏损幅度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2)量化分析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原因及与净利润的匹配性;(3)结合公司在手订单、现金流量、期初未分配利润、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等,量化分析公司报告期持续亏损的原因以及未来应对持续亏损的具体措施及有效性,是否仍需要持续对外融资,现有融资渠道、机构股东情况、融资能力是否满足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以及未来融资计划,进一步说明公司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对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是否需要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请主办券商核查并在《推荐工作报告》中发表明确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核查程序

  主办券商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①获取发行人主要产品竞争力的说明、在手订单、主要产品的产能及产销量等情况;

  ②获取发行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的经营情况数据,了解公司

本期大额亏损的原因;

  ③获取发行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的现金流量表,了解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原因及与净利润的匹配性;

  ④获取发行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6月的主要财务指标,分析公司报告期持续亏损的原因,以及公司关于未来应对持续亏损的具体措施以及是否持续融资的说明并评估其有效性;

  ⑤查询行业研究报告、行业资讯等,了解发行人所处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及下游市场变化情况;

  ⑥获取发行人关于目前经营情况、是否持续对外融资、融资能力是否满足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以及未来融资计划的说明;

  ⑦了解发行人目前融资渠道,查询相关公告及财务资料了解目前的融资情况;

  ⑧获取发行人股东名册情况了解公司的机构股东情况。

  (2)核查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一、基本信息”之“(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中披露了发行人亏损幅度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原因及与净利润的匹配性,量化分析了发行人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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