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5316 证券简称:极众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1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晓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刘晓宁先生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 议。江猛先生为公司股东,同时作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 2025 年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年度,为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方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极众电子)拟向公司提供借款,预计借款金额 35,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协议签订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2025 年度,关联方刘晓宁、江猛拟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借款预计金额20,000,000 元。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方刘晓宁、江猛拟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以及极众电子拟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公司提供借款且无需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提供相应担保为免予按照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情形,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或贷款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为解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或贷款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其中,以公司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反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晓宁先生在上述融资总额及期间内全权办理授信及借款有关合同(协议)的签字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业务,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表: 序 事 项 交易主体 预计金额 号 公司向极众电子销售 1 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0.00 产品及提供劳务 材料采购(公司从极 2 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0 众电子采购) 公司向极亿信息销售 3 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50,000,000.00 产品及提供劳务 4 材料采购(公司从极 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0,000,000.00 亿信息采购)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刘晓宁、江猛、刘静均为关联股东。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回避表决本议案将导致无法形成有效表决,为保证公司及时做出决策,故不予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5 度,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司与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房产租赁协议,2025 年度公司对极众电子房屋出租租金共计不超过 300 万元、对西安极亿信息房屋出租租金共计不超过 600 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序号 事 项 交易主体 预计金额 1 房屋租赁(出租) 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0 2 房屋租赁(出租) 西安极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000,000.0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50,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刘晓宁、江猛、刘静均为关联股东。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回避表决本议案将导致无法形成有效表决,为保证公司及时做出决策,故不予回避。 三、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