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74492 证券简称:振宏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海通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2 年 7 月 28 日,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振宏股份”)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2 年 7 月 28 日,公司通过辅导机构海通证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报送了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2 年 8 月 8 日,江苏证监局同意了公司提交的上市辅导备案申请。 (四) 变更拟上市场所或上市板块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拟将上市辅导备案板块由 创业板变更为北交所,辅导机构仍为海通证券。2025 年 1 月 13 日,辅导机构海 通证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中提交了变更拟申报 公告编号:2025-001 板块的说明。2025 年 1 月 14 日,江苏证监局接收变更申请,公司完成拟申报板 块的变更。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 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分别为 5,809.23 万元、7,147.39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5.80%、16.05%,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12 个月,公司须在挂牌满 12 个月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振宏重工(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01-14